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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知识的补充说明

关于会计知识的补充说明

 

第一、存货成本核算方法

    系统提供了常用的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系统处理的过程和结果也有所不同。以下我们就简要对这几种方法予以比较。

 

成本核算方法

概念

特点

适用范围

移动加权平均法

或称移动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该核算方法自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时终止使用,具体说明请查看)

其优点在于能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缺点是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是实际工作当中运用最广泛的成本核算方法。

个别计价法

又称个别指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如房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即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存货成本。

采用此方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是,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适合各期存货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是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之一,是假定先进的货品先销售或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具体做法是:接收存货时,逐笔登记每一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价,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和结存的数量、金额。

其优点在于存货实际成本最接近市场价格,较为客观。
在收发业务频繁及单价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计价工作量较大,且产品成本偏低,不符合谨慎原则。

适用于收发业务不是非常频繁的存货计价。

 

 

附:
一、移动加权平均法

(该核算方法自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时终止使用)

二、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第二、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一、 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由于本系统提供了两种处理方式,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入账原值×月折旧率
此方法适用于当期新增的固定资产。

(二)平均年限二

此方法适用于建账日期前已入账并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费用的固定资产。


二、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基本计算公式为: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当您选择以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窗口中会提供"预计工作总量""累计工作量""工作量单位"三个栏目,您直接录入相应的数据即可。


三、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系统将根据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月份和已计提折旧月份两项的内容,自动判断剩余使用期间,如剩余使用期间为24个月时,计提折旧的金额会按照规定方法重新计算。

四、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入账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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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22 10:41:5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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